出售信息挂牌申请表

为方便广大房地产经纪机构挂牌房源信息、提高挂牌效率,现增加通过填写“出售信息挂牌申请表”挂牌房源信息的功能。

1经纪机构既可以通过出售信息挂牌申请表”申请挂牌委托房源,也可以通过签订“出售委托合同”挂牌房源信息。

2通过“出售信息挂牌申请表”挂牌的房源,由经纪机构撮合成交后,买卖双方在订立买卖合同前仍需分别与经纪机构签订委托合同。

3通过挂牌单挂牌的房源如果需要撤销挂牌,由经纪机构负责进行撤销操作。

 

 

出售信息挂牌申请表操作说明:

经纪人登录系统,点击左侧功能菜单的“出售信息挂牌申请表”,显示界面如图:

1、【添加】:

如需新增出售信息挂牌申请表,点击“添加”,显示界面如图:

依次填写各项(填写规则与出售委托合同相同),点“保存”,则挂牌单提示保存成功。

点“确定”,返回列表。

注:如签订的房源信息在机构内已签订过挂牌申请单或出售委托合同,并在有效期内,则系统会自动限制该申请单。

2、【修改】:

对于处于“新建”、“核验未通过”的状态的出售信息挂牌申请记录,经纪人可自行进行修改。

选择相关记录,点修改,显示界面如图:

修改相关信息,点“保存”,提示保存成功。如图

点“确定”,返回列表。

 

3、【申请挂牌】:

申请信息填写无误后,选择记录,点“申请挂牌”,则由申请单中房源所在地登记中心进行核验。

提示申请挂牌成功,如图:

点“确定”,则该记录当前状态为“申请挂牌”,如图:

申请挂牌成功后,则该记录自动转到相关登记中心进行“权属状况核验”。

如果核验没有通过,则该记录当前状态为“核验未通过”,如图:

对于核验未过通的记录,可选择修改,再次进行申请挂牌。

如核验通过,则该记录当前状态为“核验通过”,如图:

4、【撤销】:

在有效挂牌期内的房源如需撤销挂牌,由经纪机构负责撤销操作。

选择相应记录,点“撤销”,弹出提示是否要撤销,如图:

点“确定”,弹出提示,撤销成功,如图:

点“确定”,返回列表,该记录已撤销。如图:

 

5、【转签】:

对于通过核验并在有效委托期内的挂牌单可通过“转签”功能,进行转签出售委托合同。

选择相关记录,点“转签”,弹出界面如图:

填写相关合同信息条款,房源信息由挂牌单读取(核验信息将不能修改)。

点“保存”,弹出提示保存成功,如图:

点“确定”,返回列表,则该挂牌单已转签成出售委托合同。

在出售委托合同列表中,可看到转签成的委托合同,状态为“核验通过”,如图:

 

6、【失效处理】:

出售信息挂牌申请表在签订时,需要填写委托有效期,当该房源权属核验后,则其有效期生效,当超出有效期后,系统将不再显示该挂牌出售信息。若需继续挂牌,由经纪机构重新填写申请表。

 

 

点击下载:出售信息挂牌申请表说明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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